癌症预防

别急着为星巴克致癌喊冤!中国食品行业什么时候也能这么较真?

这两天,相信很多人都被“星巴克咖啡是否致癌”的新闻刷屏了。

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在当地时间3月29日裁定,要求星巴克等约90家咖啡销售商在该州出售咖啡产品时必须贴上致癌警告标签: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一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各方反应

消息传出后,美国人很淡定,该喝咖啡照样喝咖啡,星巴克的股价当天仅微跌0.01美元,基本没受影响。

然而在国内,这条新闻却刷爆朋友圈,很多专家、媒体纷纷都站出来辟谣:咖啡中的致癌物质丙烯酰胺含量非常低,不可能致癌。而有的媒体在辟谣之后,对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热潮冷讽,说这一判决“荒唐、可笑”。

这个判决真的“荒唐可笑”吗?

首先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说明,目前没有科学家证据喝咖啡致癌,这个很多媒体和专家解释过,一是丙烯酰胺是2A级致癌物,只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具有致癌风险,在人体没有发现明确的致癌证据;二是咖啡中丙烯酰胺含量比较低,甚至低于薯片、薯条、油条、麻花等油炸食品中的含量,在正常喝咖啡的饮用量之下,基本不会对人体有致癌危险。

但是,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这个判决真的“荒唐、可笑”吗?

8年诉讼,赢得判决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在这个判决的背后,是一场长达8年的诉讼。

2010年,一个叫做“有毒物质教育和研究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组织,起诉星巴克等咖啡公司,该组织认为,由于咖啡中存在致癌物质丙烯酰胺,这些咖啡公司违反了加州法律“第65提案”,他们提出诉求:要么咖啡公司减少丙烯酰胺用量,要么在咖啡包装上贴出致癌警示标签。

“第65提案”是什么?这是加州在1986年11月颁布的《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案》,该法律旨在保护该州饮用水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告知居民。法案还规定,所有10人以上公司必须披露产品中所含致癌物质和有毒化学物。

目前,已有900多种确认致癌或可能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被第65提案列为监管对象。丙烯酰胺就是在1990年被列入该监管清单中的。

该法案要求,一旦消费品中含有被列入监管的化学品,那么商品就要清晰地标注这样一段警示语——警告:该商品含有加州认定将导致癌症和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化学物质。

面对星巴克、绿山咖啡、卡夫食品公司、7-11和麦当劳等大型企业,这家非营利性机构经过8年的诉讼,取得了胜利。

和多家大型食品公司较劲

事实上,这并不是该组织第一次跟大型食品公司的食品安全较劲。上文讲过,薯条、薯片含有的致癌物质丙烯酰胺比咖啡还高。

2002年,该组织起诉麦当劳和汉堡王,并最终获得胜诉。从2007年开始,加州所有的速食餐厅必须在薯条产品外观贴上致癌物丙烯酰胺警示标识,并为此前未做警示的做法缴纳了罚金;2008年,亨氏、菲多利(Frito-Lay,乐事、奇多等品牌拥有者)、Kettle Foods等涉案食品企业,也最终以减少其薯条、薯片产品中所含丙烯酰胺水平为条件达成和解。

虽然一条致癌物警示标签未必能减少人们喝咖啡、吃薯条的欲望,但是,这种对食品安全认真较劲的态度,不正是国内食品行业所极度缺乏的吗?

央视曝光食用调和油大量造假

淹没在星巴克咖啡是否致癌争论中的,是国内一条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央视记者通过半年的深入调查发现,国内食用调和油存在巨大的造假行为。

食用调和油是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用油调制成,然而很多生产商在产品包装上,只突出含有橄榄油、山茶油、核桃油等所谓的高端油,而不标注具体的含量;有些企业乱标含量,橄榄油1%敢标成6%;大量的高端食用调和油,其实是用普通植物油勾兑出来的低端油,比如在橄榄调和油中掺入大量的廉价大豆油。

吃不死人就行!

在记者的暗访中,食用调和油生产商大谈自己的底线:吃不死人就行。“总配方基本上都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写了山茶油,我们一定要放一点山茶油进去,一个是对得起良心,还有一个要经得起检查,说白了就是这个意思。最起码工商检查不会查出问题,吃不死人,不是地沟油,这是最基本的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吃不死人”成了我们食品生产行业的底线。只要吃不死人,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对比美国对食品安全的较真,再看看我们的“底线”,你还觉得洛杉矶高等法院的这个判决“荒唐、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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