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

阿帕替尼(艾坦)详细说明书(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艾坦(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商品名称:艾坦

英文名称:Apatinib Mesylate Tablets

汉语拼音:Jiahuangsuan Apatini Pian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阿帕替尼

化学名称:N-[4-(1-氰基环戊基)苯基]-2-(4-吡啶甲基)氨基-3-吡啶甲酰胺甲磺酸盐

分子式:C24H23N5O.CH4SO3

分子量:493.58

【药品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药品规格】

按阿帕替尼(C24H23N5O)计:0.25g。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推荐剂量:850mg,每日1次。

服用方法: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每日服药的时间应尽可能相同),以温开水送服。疗程中漏服阿帕替尼的剂量不能补充。

治疗时间: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建议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本品,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剂量调整: 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使患者能够耐受治疗。阿帕替尼所致的不良反应可通过对症治疗、停药和调整剂量等方式处理。临床研究中剂量调整多发生在第2、3个周期(28天为一周期)。 当患者出现3/4级血液学或非血液学不良反应时,建议暂停用药(不超过2周)直至状态缓解或消失,随后继续按原剂量服用。若2周后不良反应仍未缓解,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

(1)第一次调整剂量:750mg,每日一次;

(2)第二次调整剂量:500mg,每日一次。

如需要第三次调整剂量,则永久停药。 对于出现胃肠道穿孔、需要临床处理的伤口裂开、瘘、重度出血、肾病综合征或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应永久性地停用本品。尚需进一步确诊的中到重度蛋白尿或临床尚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应暂时停止使用本品。择期手术之前,应暂缓本品使用。

【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在临床试验中,阿帕替尼最常见(>5%)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包括:

血液学毒性: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非血液学毒性:蛋白尿、高血压、手足综合征、乏力、声音嘶哑。

最常见的严重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为:上消化道出血。

需要特别关注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血压升高:发生血压升高的患者大多在服药后2周左右发生,多数患者一般可通过合并使用降压药使血压升高得到良好控制。

蛋白尿:蛋白尿一般在服药后3周左右发生,可通过暂停给药或剂量下调而缓解。

手足综合征:手足综合征多在服药后3周左右发生,对症治疗可减轻。

出血:在3期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出血症状包括消化道出血、呕血、咯血、大便潜血、尿潜血、皮肤出血点、肝转移灶破裂大出血等。发生大便潜血的患者一般在服药后第1周期内发生。

心脏毒性:窦性心动过缓、部分ST-T改变、心率减QT间期延长、急性心肌梗塞等。

肝脏毒性:在3期临床研究中,肝脏毒性包括服药后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r-谷氨酸转肽酶、乳酸脱氢酶升高等。肝酶异常多数在服药后第2周期开始发生。

【药品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溃疡、肠穿孔、肠梗阻、大手术后30天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3-4级心功能不全(NYHA标准)、重度肝肾功能不全(4级)患者应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

本品目前尚无用于妊娠期女性的相关资料。动物试验表明,在器官发生期SD大鼠给予高剂量阿帕替尼(16mg/kg/日),可以使胎鼠骨骼发育延迟并有致畸效应。建议育龄女性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至少8周内应采用必要的避孕措施。如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应告知患者可能对胎儿产生的危害,包括发育障碍和严重畸形。

哺乳期使用:

本品目前尚无用于哺乳期女性的相关资料。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人乳汁排泄。由于多种药物都经人乳汁排泄,因此建议哺乳妇女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停止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资料,且无可参考文献,故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老年用药】

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老年患者的临床研究资料。在本品2、3期临床研究中,均纳入了大于60岁小于70岁的老年晚期胃癌患者,其中2期研究中850mg qd组有12例,安慰剂组14例,3期研究中试验组有73例,安慰剂组有39例,未观察到这些患者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特殊不良反应,其药效与年龄小于60岁的患者无明显差异。对于70岁以上的患者,建议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和调整用药剂量。

【药品贮藏】

遮光、密封,25℃以下保存。

【药品包装】

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和药品包装用铝箔热合密封的双铝板。 (1)0.425g  10片/板/盒,7片/板×2板/盒;  (2)0.375g  10片/板/盒; (3)0.25g   10片/板/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3692014

【批准文号】

(1)0.425g   国药准字H20140105
(2)0.375g   国药准字H20140104
(3)0.25g    国药准字H2014010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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