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注射液说明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紫杉醇注射液
商品名:紫素
英文名:Paclitaxel Injection
【成份】
化学名称:[2aR-[2aa,4b,4ab,6b,9a(aR*,bS*),11a,12a,12aa,12ba]]-b-(苯甲酰氨基)-a-羟基-6,12b-双(乙酰氧基)-12-(苯甲酰氧基)-2a,3,4,4a,5,6,9,10,11,12,12a,12b-十二氢-4,11-二羟基-4a,8,13,13-四甲基-5-氧代-7,11-亚甲基-1H-芳癸并[3,4]苯并[1,2- b]-乙氧烷苯丙酸酯
注射剂辅料:
辅料名称:无水柠檬酸、蓖麻油聚烃氧酯(35)、注射用无水乙醇。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明粘稠的液体。
【适应症】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Non-Small-Cell-Lung-Cancer)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规格】
5ml:30mg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临用前将本品稀释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用一次性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后,静脉滴注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I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
5.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7.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8.脱发:发生率为80%。
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禁忌】
对蓖麻油聚烃氧酯(35)过敏者慎用。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个/mm3者。
【注意事项】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非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用药期间应按要求检查血象,每周2~3次。本品溶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后,在室温(25℃)和室内灯光下24小时内稳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紫杉醇在动物实验中证实影响胚胎生长,故孕妇禁用。育龄妇女,治疗期不宜怀孕。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请遵医嘱。
【老年用药】
尚无老年用药经验。请参照成人用药剂量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药代动力学资料证明给顺铂后再给予本品,本品清除率大约降低30%,骨髓毒性较为严重。
同时应用酮康唑会影响本品的代谢。
【药物过量】
尚无相应的解毒药。可预测的用药过量最主要为并发症包括骨髓抑制、外周神经毒性及黏膜炎。
【贮藏】
遮光,密闭,25℃以下保存。
【包装】
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一盒1瓶。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69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协和药厂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北路
邮政编码:102600
电话号码:010-63310906,010-63310657
传真号码:010-633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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