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

哪些肺癌患者可以手术治疗

  对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第一、二期)患者来说,手术切除术是目前治疗最好的方法。手术疗法的目的是彻底切除肺部原发癌肿病灶和局部淋巴组织,并尽可能保留健康的肺组织。各型的肺癌,如病灶较小,原发肿瘤局限在支气管内,尚未发生远处转移,病人的全身情况较好,手术后五年生存率可达50%。但大多数的后期患者,如有广泛的肺门,纵隔淋巴转移,胸膜或心包转移,胸外的淋巴转移,或远处器官的转移,及并有心、肺、肝、肾等功能障碍,手术治疗并不适宜。

  肺癌一但确定诊断以后除了小细胞型肺癌外,其余非小细胞型肺癌必需考虑手术切除之可能性。

  肺癌手术切除之条件有三:

  解剖上病灶可以完全切除

  无远处转移

  心肺功能可以忍受肺叶切除

  因此手术前临床之分期是重要的,肺癌的分期是根据肿瘤的大小、位置,淋巴结转移的情况是否有远处器官转移来定的,根据上述如果是在分期的第三期A之前而且心肺功能合适,医师都会建议病患作手术切除,如果是在第三期B及第四期或心肺功能不合适,则建议作化学或放射治疗。

  手术之前的心肺功能评估包括有动脉血氧分析、肺通气功能检查、肺核子医学灌注扫描、爬楼梯测验等评估肺功能状况,心电图、运动心电图、心脏核子医学扫描、心导管检查、心超音波等是用来评估心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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